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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中华宽带网 2025-03-26 16:34:00 字号:- +

淄博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唐守辉

当前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最紧要时期,加之清明节、“五一”即将到来,淄博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此温馨提醒: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在森林防火期内,除经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1.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

2.严禁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焚烧垃圾;

3.严禁农林生产、果树病虫害防治、焚烧疫木等野外用火;

4.严禁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

5.严禁举办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时使用明火;

6.严禁违规经营、举办未采取防火措施的野外赛事活动;

7.严禁私拉电线乱接用电设备、裸露架空线路和工程机械露天实施切割、焊接、破碎作业;

8.严禁车辆未采取防火措施进山入林和随意向窗外丢弃烟头等火源;

9.严禁破坏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识、瞭望台、护林房、通讯基站、水管网、储水设施、防火通道等设施设备;

10.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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