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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中小学划片范围发布!
中华宽带网 2024-07-24 08:34:00 字号:- +

张店区2024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张店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区域学校布局实际,科学合理分析研判各校生源,确保公平公开、规范有序,以此进一步巩固教育成果,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实施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招生条件及程序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 招生原则

我区根据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住宅、生源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张店户籍学生在各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划片入学范围(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见附件2、3,该图为示意图,对于部分难以在图中标出的不是以明显道路为界的小区、社区、村居划片入学以实际为准),各公办学校按照“张店户籍、参照房产、相对就近、尊重历史、统筹兼顾、划片入学”的原则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 2024年划片招生情况

除个别区域调整为双片区外,2024年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划片与2023年基本保持一致,其他片区不作调整。

(1)双片区情况

重庆路以西,北京路以东,华光路以北,中润大道以南(不含重庆路小学片区)原齐润小学部分片区调整为双片区,符合2024年划片入学条件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祥瑞园小学或齐润小学就读,确定后将不再变动。

世纪路以东,猪龙河以西,联通路以北张店区域符合2024年划片入学条件的学生沿用以往政策可自愿选择到张店七中或科技苑中学就读,确定后将不再变动。

(2)原借校就读情况

西六路小学新校(南校区)投入使用,二至五年级学生在南校区就读,一年级新生继续在北校区(原市委党校)就读。

重庆路小学一年级新生在重庆路小学就读,不再借用北苑小学校舍,原在北苑小学借用校舍的学生返回本校就读。

龙凤苑中学投入使用,初一新生在新校就读,不再借用重庆路中学校舍,原在重庆路中学借用校舍的初二、初三学生返回本校就读。

上述学校的新生线下审核及报到地点均在实际就读学校,具体事宜可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3. 招生对象

(1)区内户口报名条件: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张店户籍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4年完成小学2019级(含六三制2018级)学业的张店户籍的学生。

(2)区外户口报名条件:本区外户籍人员同住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出生日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适龄儿童)、初中起始年级学习的学生。

4. 招生流程

(1)网上预报名时间(因张店区中小学新生数量较多,设置网上预报名时间非常宽裕,为避免网络堵塞,可灵活选择时间报名)

I.小学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9:00起至7月30日17:00止,共5天时间。

II.初中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起至7月30日17:00止,共4天时间。

(2)网上预报名方式:手机下载“爱山东”APP(下载及使用方法、报名流程见附件1),以学生父母一方(若拟使用其中一方监护人所具备的房产等相关条件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该监护人的信息注册、登录、填报,以便于关联、核验)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资料注册并登录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审核: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将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受相关部门数据影响信息核验未成功的学生于2024年7月29日、7月30日8:00-17:00到相应学校(平台提示的学校)现场报名审核。

区内户籍学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房产证(已交房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淄博市外小学完成五年级(含六三制小学完成六年级)学业需升入初中的外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资料。

区外户籍学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房产证(已交房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或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截至2024年8月31日满半年的有效居住佐证材料(淄博市内其他区户籍无法办理居住证可提供:房产资料或满足租赁合同的公证书或满足条件的公房租赁证等)、夫妻双方至少一方由单位缴纳的张店区社保缴纳记录或张店区个体营业执照(公司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5年秋季招生起,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保险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需满半年。

平台所有报名信息由相应学校逐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点击审核通过并在备注中做好标注;对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点击驳回并在备注中注明原因。家长可于2024年8月5日9:00起至8月6日17:00止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审核结果。被驳回的学生家长根据提示或入学要求于2024年8月5日至8月7日8:00-17:00到相应学校(平台提示的学校)现场补审。现场补审通过的由审核学校在平台修改,平台上未报名的由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添加至平台。

(4)报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于8月22日9:00至8月24日17:00登录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查看录取情况(建议做好截图),根据提示时间到学校报到。

5. 区内户籍学生延缓入学办理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于2024年7月29日、7月30日8:00-17:00到相应片区小学领取《张店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并提交区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交办理。已提交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延缓期限内不参与报名。

6. 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后待遇

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外户籍人员子女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入学后,推行混合编班,义务教育段期间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报名将以当年相关政策为准。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2024年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三)特殊教育招生工作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或远程教育,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张店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继续招收张店户籍的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智障儿童、少年,并积极做好残障儿童、少年的学龄前康复训练和高中段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学校报名要求,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于2024年8月2日、8月3日8:00-17:00到张店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张店区西二路45号)报名,由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其进行检测评估(认知、语言、运动、心理、情绪、行为及生活适应能力),并结合医疗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建议。

(四)控辍保学工作

落实控辍保学入学通知书、复学通知书等制度,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比对机制,防止学生辍学,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留守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各校要全面建立学生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少年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三、相关说明


1.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招生以2024年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划片方案为准。

2.张店户籍(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店户口)的学生以房产地址为准划片入学,划片入学的房产须为住宅并交房,未交付使用的房产或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含商业公寓等)不作为划片入学的房产条件。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产界定将继续沿用以往政策。

3.父母均为张店户口,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以学生父母户口、住址为准;父母离异的,子女户口与抚养权人不在一起的,以抚养权人户口、住址为准;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据材料,随其他法定抚养权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4.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在张店区确无自己住房,户口一直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且满5年以上(以2024年8月31日为界)并与其长期同住,学生可按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划片入学。仅有张店户口但无张店房产或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不满5年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5.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学生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所占房产比例大于等于总房产比例的51%的,可以此房产为准划片入学;房产证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个所有人名字为准审核入学条件;若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名下确无其它住房只有共有房产,但达不到共有房产划片入学条件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6.因城建工程由政府统一安排迁居的,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货币化补偿)的张店户籍的住户子女入学可按照拆迁前房址划片入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籍材料、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待还迁房交付使用后,还迁户子女义务教育段新入学将按照该还迁房位置进行划片。

7.户口为张店区户口,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交房的业户,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学习的,需由开发商提前与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对接,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8.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其他优待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9.原户籍在张店区,后划转到经开区、先创区的相关区域2024年秋季招生时将继续按照外区县户籍对待(位于昌国路以北的原属张店区后划转到经开区的大产权住宅住户,若户籍为张店区或户籍已落在所购住房上的继续享受原划片政策)。

10.对提供假户口、假房产材料或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等弄虚作假及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学生,取消正常划片入学资格,区内户口学生在招生工作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区外户口学生不予安排。学生入学后查出弄虚作假行为的,区外户口学生须转回户口所在地就读,区内户口学生安排回原划片入学学校就读,若原划片学校已无法容纳则按调剂处理。各小学、初中学校每年对学生户口簿、房产证审核一次,符合学校片区招生条件的方可享受片区入学的相关政策,若房产变更不在学校学区范围的,按转学调剂处理。

11.进一步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12.请及时关注“张店教体”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入学政策及要求、流程。如有不明事宜,可拨打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2869980、2150126、2150650、2187010问询,也可到和平路19号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现场问询(大门西侧办公楼一楼)。

其他未尽事宜,以区教育和体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1:张店区2024年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流程


(登录报名平台后认真查看报名须知)

2024年张店区中小学网上报名可采取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报名。

1.“爱山东”APP下载安装。

扫描二维码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爱山东”APP。

图片  

2.注册账号

安装完成后,打开“爱山东”APP,逐步点击【我的】-【请登录】-【注册】,使用手机号+短信验证码注册账户(若拟使用其中一方监护人所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该监护人的信息注册、登陆、填报,以便于关联、核验)。

3.完成账户实名认证

点击进入【我的】页面最上方个人信息板块,点击【用户认证】,根据提示逐步完成实名认证,达到L4级别。

4.在“爱山东”APP首页,选择“义务段报名入学”。

5.进入中小学报名入学端口,选择“张店区”。

6.进入张店区中小学报名入学端口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


附件2:张店区小学划片示意图


图片


附件3:张店区初中划片示意图


图片


受微信公众平台图片大小限制,如需中小学划片高清示意图请通过以下地址进行下载:

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JjIthGTfQDiHG0BIMhtCw?pwd=2024

提取码:2024


张店区2024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以及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民办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和保障民办学校及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组织领导


在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区教育和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便于家长及社会监督。电话为:2869980、2150126。


三、招生程序及办法


(一)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各校申报情况,结合本区实际,确定2024年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原则上新招生数不能超过毕业生数。按照省、市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收张店区户籍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 网上预报名时间

(1)小学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9:00起至7月28日17:00止,共3天时间。

(2)初中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起至7月28日17:00止,共2天时间。

2. 网上预报名、审核程序

网上预报名: 手机下载“爱山东”APP(下载及使用方法、报名流程见附件2),以学生父母一方(若拟使用其中一方监护人所具备的户籍等相关条件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该监护人的信息注册、登陆、填报,以便于关联、核验)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资料注册并登陆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将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受相关部门数据影响,信息核验未成功的的学生于2024年7月28日8:00-17:00到拟报名学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学籍材料(报初中学校的提供)。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若出现报名重复将取消其民校录取资格。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同时要参与公办学校报名。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各学校报名信息进行有效性审查,统筹做好录取前各项准备工作。

家长可于7月30日9:00-17: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信息有误的于7月30日、7月31日8:00-17:00到相应学校现场报名。

(三)录取时间及办法

1. 录取时间:全区统一录取时间为8月5日-8月6日。

2. 录取办法:

(1)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2)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现场录取学生。全区民办学校的电脑派位工作统一委托淄博市鲁中公证处进行,相关工作由学校与鲁中公证处提前联系安排。录取结束,各学校要及时公布录取名单,并于8月8日17:00前将最后录取名单以EXCEL电子表格整理并以“XX学校录取名单”命名后发送至邮箱zdywdzs@163.com。

EXCEL格式如图:

学生姓名

学生身份证号

学段

审核状态

录取学校名称

注册人身份证号

注册人手机号

备注

王XX

370303201710284XXX

小学

录取

修文外国语小学

37030219880618XXXX

1850533XXXX



四、其他情况的说明


1.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一律在全区规定时间内报名、招生。
2.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宣传,不得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信息。
3.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及时公布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师资情况、办学条件、收费标准、报名须知等信息,便于家长及学生了解。
4.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抢揽生源,严禁不报计划乱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超规模招生、超班额编班。
5.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需按照相关规定接收享受义务教育段入学优惠政策的学生;部分民办学校按照协议招收所在小区、村居有意向的张店区户籍学生;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将先满足其小学有意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张店区户籍学生的入学需求,有空余计划再招收其他报名学生。
6.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需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7. 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附件1:张店区2024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序号

招生学校

学段

计划(人数)

1

张店东方双语学校(东校区)

小学

108

初中

134

2

张店东方双语实验学校  (西校区)

小学

144

初中

135

3

淄博修文外国语学校

小学

230

4

淄博柳泉艺术学校

小学

180

5

淄博外语学校

小学

179


附件2:张店区2024年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流程 


2024年张店区中小学网上报名可采取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报名。

1.“爱山东”APP下载安装。

扫描二维码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手机“应用市场”,

搜索“爱山东”APP。

图片

2.注册账号

安装完成后,打开“爱山东”APP,逐步点击【我的】-【请登录】-【注册】,使用手机号+短信验证码注册账户(若拟使用其中一方监护人所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该监护人的信息注册、登陆、填报,以便于关联、核验)。

3.完成账户实名认证

点击进入【我的】页面最上方个人信息板块,点击【用户认证】,根据提示逐步完成实名认证,达到L4级别。

4.在“爱山东”APP首页,选择“义务段报名入学”。

5.进入中小学报名入学端口,选择“张店区”。

6.进入张店区中小学报名入学端口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


张店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确保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二、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接收配套服务区域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四)优化多孩家庭子女入园方式。推行“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幼孩可申请入大孩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4年7月23日前,向社会发布《张店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张店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信息表》。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的方式,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开展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

2024年7月25日— 7月27日。

2.登记办法

幼儿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进行信息登记,下载后进行实名认证,将左上角地址更改为淄博市张店区,从首页找到幼儿园招生入口或点击淄博热点位置幼儿园招生入口滚动图片进入。

本次信息登记数据将自动提取实名认证监护人信息,在登记过程中如遇到不能提取的信息,幼儿监护人需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应材料的上传。

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须于7月27日前到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科(和平路19号,张店全民健身中心西侧办公楼二楼)进行现场审核(已进行现场材料审核的人员不必再次审核),并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登记。

3.登记事项说明

(1)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爱山东”APP,根据登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提交。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信息、资料弄虚作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幼儿监护人承担。

(2)幼儿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如选择双胞胎或多胞胎同时报名一所幼儿园的,按照“一孩摇号录取,则其他孩子同时录取”的办法执行。幼儿监护人只能利用其中一名幼儿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报名,不得利用其他幼儿信息重复登记、报名。如双胞胎或多胞胎分别报名两所或多所幼儿园并分别被录取的,不能调剂至同一所幼儿园。

(3)为准确调取幼儿监护人相关信息,建议注册“爱山东”账号的幼儿监护人为房产所有人。

(4)公寓、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的房产依据。

(三)进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登记后,按照《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各幼儿园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爱山东”APP幼儿园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在每一阶段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幼儿监护人可以撤销报名并重新选择报名。

1.第一阶段:有配套职能的公办幼儿园及特殊政策招生

2024 年7月25日至7月27日下午16:00,有城镇小区配套职能的公办幼儿园开放报名。具有张店户籍、在对应配套城镇小区居住的幼儿在本阶段报名。符合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申请报名公办幼儿园的,在本阶段报名。

符合“幼随长”招生录取条件的张店区户籍幼儿,在本阶段持相应材料到所申请幼儿园进行线下报名。

各幼儿园自2024 年7月25日至7月28日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幼儿监护人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线上审核的,可根据未通过审核原因提示重新提报相应材料。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全部录取。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024年7月29日进行第一阶段电脑派位,各幼儿园通过本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本园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非配套公办幼儿园及有剩余学位的配套公办幼儿园招生

2024年7月30日在张店教体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及学位数。

2024年7月30日至8月1日下午16:00进行第二阶段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每名幼儿只可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各幼儿园自2024年7月30日至8月2日进行线上审核,2024年8月2日下午16:00之前在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审核名单。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全部录取。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024年8月3日进行第二阶段电脑派位,各幼儿园通过本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本园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3.第三阶段:民办幼儿园招生

 2024年8月4日至8月6日进行第三阶段报名,在张店区常住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每名幼儿只可选择1所民办幼儿园报名。各民办幼儿园在优先录取对应配套城镇小区幼儿的基础上,依据就近就便的原则,视学位情况可扩大招生范围,逐层录取。各幼儿园在完成招生计划后,通过本园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本园录取名单。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申请报名民办幼儿园的,在本阶段报名。


四、工作要求


1. 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依据本方案制定招生简章,向区教体局申报备案后,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在招生过程中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出现的矛盾,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有序。

2.  严格落实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3. 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4. 幼儿监护人要按照各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按时办理入园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 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

6. 未经批准,严禁超计划、跨区域招生。

监督电话:区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科  2278790、765870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024年张店区幼儿园招生计划信息表


图片

(请扫码查看2024年张店区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来源:张店教育
若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后台删除。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梁艺制作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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