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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淄博市将如何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
中华宽带网 2022-05-06 15:17:14 字号:- +

5月6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品质提升 走在前列”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团市委、组织部、教育局、市住建局在会上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问题1:按照《关于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的实施方案》,淄博市在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的两年期间,计划出台哪些措施,确保最终达到建设标准?

团市委书记徐强回答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由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负责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同时,细化量化市直部门单位任务分工,制定职责清单,配套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专班会议、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研判和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是强化督导评价。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工作已列入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重大工作项目,作为对市直有关部门年度工作成效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抓好过程管控,定期督查,坚持定量与定性、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季度调度与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客观评价工作成效,及时优化改进推进措施。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全面打响淄博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品牌。

问题2:为满足青年高质量发展需求,彰显青年社会价值,请问目前我市在引才用才工作等方面有没有一些针对青年的具体措施?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刘伟回答

青年人才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源头活水,是创新发展的主力军,也是一个城市的未来。近年来,淄博市持续将青年人才引进作为全市人才工作“一号工程”,连续3年以市委书记人才项目形式力抓青年人才引育,给予青年人才更多的信任、更好的政策、更大的舞台。2020年以来,全市共引进大学生10万余人,提前完成“三年十万大学生引进”目标计划,越来越多的青年人才走进淄博、扎根淄博。针对青年人才引进使用等工作,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更加真挚的诚意制定政策。出台“人才金政37条”“青年创业25条”,对标最高支持标准,对新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生,最高分别给予60万、26万、17万的购房和生活补贴。实施青年人才安居工程,大力筹建产权型、租赁型人才公寓。目前,我们正对“人才金政37条”进行升级完善,下一步还将推出更大力度的青年人才支持政策。为方便大家全面了解政策情况,市里开发了“淄博人才政策词典”系统,广大青年人才可根据自身需求订制式查询政策。二是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引进人才。充分挖掘企事业单位优质岗位资源,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推送给广大青年人才。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主动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新形势,持续高密度开展“名校人才直通车”等线上招聘活动,将二季度作为全市“人才招引直通季”,策划各类线上招引活动103场。三是以更加优质的生态助力创业。面向科技、教育、卫生等青年才俊密集行业,实施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在各类市级工程评选中加大青年人才支持比例,助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新推出“人才贷、人才板、人才险”金融支持体系,激励青年人才大胆创新、无忧创业。建立青年人才荣誉制度,设立“淄博青年创新创业榜”,每年选树表扬“创业青年”“科技新星”“技能工匠”“行业精英”等各领域优秀青年,充分释放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问题3: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请问我市在提高教育保障力度方面,有哪些好的举措?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勋回答

围绕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教育部门将全方位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加快推动幼有善育,建设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新增优质公办学位1.2万个以上,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为青年朋友子女入园提供更多优质资源。

加快推动学有优教,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加快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力争走在全省前列。加强教育资源统筹,对非淄博籍青年子女按照政策做好义务教育入学服务。

加快推动教育高品质发展,扎实落实中小学“双减”政策,实施“强课提质”行动,建立作业统筹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全市中小学生作业负担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健全课后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和经费保障机制,优化提升课后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17:30,切实解决青年朋友接送子女难题。建设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平台,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工程、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行动,创新集团化办学模式,积极打造更多优质学校,为青年朋友子女提供更有品质的教育。

助力“好学淄博”建设,打造灵活开放的终身学习体系,满足青年多样化学习需求。优化驻淄高校、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发展精准对接机制,打造产学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建设一批全省领先的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和职教产业学院。

问题4:青年是助力城市发展的中坚力量,我市在助力青年人才就业创业方面有哪些措施?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守伟回答

目前,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士本科生每月分别发放4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四强”产业关键领域B+及以上学科同学历层次毕业生每月上浮1000元;全日制大专生,工作或经营满1年以上,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分别发放30万、8万、5万的一次性购房补助。对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回淄创业的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毕业生家庭,给予1万元亲情引才奖励。每年评选一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创业资金扶持。为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个人提供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大学生和专业技能人员创办的企业最高可享受300万元担保贷款。对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创(领)办的企业获得的商业贷款且未列入其他贴息计划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贴息补助。

问题5:为了优化青年生活品质,使青年群体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请问我市在完善多层次住房供给保障服务体系方面有哪些好的举措?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城回答

围绕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实施惠青安居工程,持续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市级及各区县通过新建、购买、配建、改建、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人才公寓房源,计划到2023年底,累计筹建产权型、租赁型人才公寓2.4万套。按照人才层级应享受的保障面积标准,产权型人才公寓按评估均价的75%面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科学历(含)以上及相当层级的青年人才出售;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含)及相当层级的青年人才配租,根据人才类别和领取政府生活补贴情况,分别享受免租金、80%和50%租金。另外,通过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自行租房,由政府发放补贴的方式实施住房保障,全力构建青年人才多层次住房供给保障体系。

淄博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董玮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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