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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庆上线“12345市长在线”栏目,共收到来电129个,其中郭庆副市长接听市民来电37个,现已办结36个,还有1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办理。
1.高新区市民反映:9月28日其带孩子开车去齐盛湖公园游玩,之前公园东门的停车场停车不收费,咨询齐盛湖公园停车收费是否合理。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齐盛湖公园共有10个停车场共606个停车泊位。为平衡周边居民停车需求和游园市民停车需要,从2024年8月1日起,实行了计时收费政策,白天(早8点到晚6点)游园3小时免费,没有起步价,超过1小时加收1元,晚6点到次日早8点为免费停车时段。通过价格杠杆作用,车位周转率和使用率进一步提高,齐盛湖公园周边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2.高青县市民反映:前段时间其在高青县中心路与黄河路交叉口的电车专卖店购买了一个充电器,现在无法充电,其有票据凭证,要求协调退货退款。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接诉后,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刻与消费者和经营者取得了联系。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已经为诉求人作退款处理。
3.张店区市民反映:博大花园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口的升降杆发生故障无法回落,导致车辆乱停乱放,小区物业不予维修,要求协调维修或更换。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现场核实,博大花园小区北侧、东侧地下停车场出入口道闸因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城管部门要求物业公司对地下停车场升降杆故障问题进行了维修,对出入口摄像头进行了更换,道闸系统调试完毕,已正常投入使用。
4.张店区市民反映:人民西路5号市文旅局门口的斑马线东侧有一个长17cm、深8cm左右的坑,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及时维修。
张店区答复: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安排工作人员,对市文旅局门口斑马线东侧路面坑洼处进行了维修。
5.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世纪花园竹园2号楼业主,2单元西侧墙体开裂导致楼顶渗水,物业8月份才进行维修,因长期未维修导致其家中西侧卧室墙体脱皮,要求物业予以维修。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对于世纪花园小区竹园2号楼2单元西侧墙体开裂导致楼顶渗水问题,已联合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淄博佳承公司进行维修处理,预计11月30日前维修完毕。
6.周村区市民反映:7月份其在周村步行街荟福楼金店购买一条黄金项链,商家口头承诺可免工时费和折旧费换货一次,9月28日其到店铺换货时商家又告知需收取工时费和折旧费,与承诺不符,要求协调在不额外收费的情况下换货。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经周村区市场监管局协调,经营者已经按承诺免工时费和折旧费为诉求人更换了项链。
7.张店区市民反映:许多老旧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楼道、消防通道物品堵塞等问题严重,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彻底整治。
市应急管理局答复:接诉后,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与该市民取得联系,并组织消防、城市管理、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进行了现场核查处置。同时,我市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查处和检查劝阻,及时制止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
8.文昌湖区市民反映:前几天其带孩子去文昌湖游玩,从抖音平台购买一张好再来饭店的烧烤消费券,到店核销时商家表示周末不能使用该券,但抖音团购中未明显标注使用规则,要求相关部门协调可任意时间使用。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经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核实,被诉方在抖音平台推出了55.9元超值双人餐,页面标注的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均可使用”。经协调,双方达成和解,诉求人可在任意时间在被投诉人处使用此团购券消费1次。
9.张店区市民反映:2024年3月13日其女儿向鲁中装饰材料城元舍家居支付1000元进行量房,商家承诺后期可抵货款,现其打算仅订做鞋柜后,商家告知不能抵货款也不予退费,要求协调抵货款或退费;前期商家承诺3月14日给其开具收据,一直未开,要求协调开具。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沟通,并达成以下意见:鉴于被投诉人在3月至9月期间已经多次为诉求人提供现场测量、图纸设计等服务,被投诉人同意返还诉求人200元。诉求人已收到退款,对处理结果满意。
10.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义乌小商品城商户,义乌小商品城将西边停车场整体出租承办夜市,修建的围挡产生视线盲区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导致交通拥堵,商户停车困难,要求协调解决。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市民投诉的夜市位于张店区华光路与义乌路东北角,属于商业用地,不是公共用地,产权属于淄博华川置业。淄博华川置业原计划在此处建设酒店写字楼,因多种原因未建设,场地免费供商户和市民停车使用。2024年初,淄博华川置业与万晓市场营销策划工作室签订场地租赁协议,租赁人计划在此建设临时夜市。目前,已要求该处围挡的责任方停工,并告知场地租赁人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已将有关情况向该市民进行了反馈,投诉人表示认可。
11.淄川区市民咨询:其是天地嘉苑小区6号楼1单元业主,现楼顶漏水严重,但该楼无物业公司管理,要求协调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维修。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根据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小区无物业公司管理的,如果要进行房屋维修可以向所在社区提交申请,由社区作为申请人按照维修资金一般使用流程,通过现场查验核实、组织人员表决、相关材料公示后,由申请人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同意后,申请人可以组织施工,在工程竣工90日内持相关资料向区县物业主管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城市管理部门已安排工作人员与该市民取得联系,并告知该市民具体办理方式和流程。
12.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淄博剧院职工,2010年入编,有编制但没有待遇的历史遗留问题至今未解决,要求协调解决。
市文化和旅游局答复:接诉后,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诉求人所在单位,就该历史遗留问题的产生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进行了研究。下一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在做好诉求人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继续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对接,争取早日解决相关问题,并落实有关待遇。
13.博山区市民反映:博山区大街市场内因管理不善出现脏乱差问题;商家喇叭宣传且店外经营占用盲道,要求协调治理。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博山区综合城管局、城东街道办事处已组织大街管理办公室、启洁环卫及物业公司进行了整治,对移动广告牌匾、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进行了集中统一规范清理。下一步,将不定期联合派出所、启洁公司、大街管理办公室开展巡查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商户日常经营行为,加强卫生清理、清运等日常管护工作,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出行环境。
14.张店区市民反映:2019年5月23日其从银街3号华侨大厦淄博七贤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缴纳3880元报名健康管理师培训考试,承诺不过包退,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退还1500元,剩余2380元至今未退还,要求协调退还。
张店区答复:经调查,收取反映人3880元费用的为北京中建环球国际技术培训中心济南分部独立招生代理员王某,王某和淄博七贤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是合作关系。淄博七贤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仅提供收费票据、对公转账事项。前期王某已退还反映人1500元,因北京中建环球国际技术培训中心承诺退费未退回,导致产生纠纷。经调解,招生代理员王某以北京中建环球国际技术培训中心已跑路,打官司未执行到位,前期已垫付资金为理由,明确表示已无能力向反映人退费,双方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此投诉终止调解,建议诉求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相关情况已向诉求人详细解释,诉求人表示知晓理解。
15.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莲池御景国际小区业主,现物业公司管理混乱,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居民出行;物业服务达不到星级标准,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张店区御景国际小区总住户1073户,配套车位仅350余个,暂无法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原有规划路面较窄,小区内及周边存在商业房,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对此,城市管理局督促小区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增加巡逻频次,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及时劝导,确保道路畅通。同时,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星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增加保洁人员,加大保洁力度,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小区环境整洁;严格落实小区进出人员和车辆登记制度,增加安保巡逻次数,提高小区的安保水平。
16.张店区市民反映:其花费9000多元从网上购买集成灶,使用半个多月出现漏油、抖动、噪音大等问题,经淄博售后维修多次未解决,联系商家退货,要求其自行承担运费,认为不合理,现要求不承担任何费用退货退款。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经调查了解,诉求人反映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协调,商家和售后服务企业同意承担运输费用,诉求人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17.高新区市民反映:其去年在居然之家欧派进行全屋定制,商家将厨房吊柜由90cm的做成了72cm,重新制作时告知其所选颜色已停产,但其前往红星美凯龙欧派咨询得知所选颜色并未停产,认为商家故意欺骗消费者,要求按规定予以赔偿。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经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多次协调,组织双方协商,被投诉人与诉求人最终达成以下意见,被投诉人与欧派厂家积极沟通,厂家负责调货,按照合同(订单)约定的颜色、材质,为诉求人重新定做厨房吊柜,诉求人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18.高青县市民反映:9月15日其在青城路和文化路交叉口百货店花费100元购买煮饭锅,使用后锅底漏水,商家不予退换,要求协调退换。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接诉后,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了解情况,积极组织双方沟通协商。经协调,经营者同意作退货处理,诉求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19.张店区市民反映:天津路和香港路之间启元府建筑工地昼夜施工,且大货车通行鸣笛,噪音扰民严重,要求加强管理并彻底治理。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天津路和香港路之间启元府建筑工地确实存在昼夜施工问题,张店区马尚中队对启元府工地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晚上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保证施工期间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减少对居民的影响。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督促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工地夜间巡查,杜绝夜间施工扰民情况的发生。
20.淄川区市民反映:洪山镇洪张路土峪村站牌处有急转弯,但附近围挡遮挡视线,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协调拆除。
淄川区答复:经调查,诉求人反映的位置为淄博中华传统民俗文化创意园项目施工围挡,该项目由北京首都旅游集团首清奥旅公司投资。因该项目目前还未完工,为避免后期施工中出现安全隐患,该处围挡暂时无法拆除。经现场查看会商,决定在该转弯处安装转弯镜来解决视线盲区问题,已于10月29日安装完毕。
21.外市市民咨询:淄博近两年发展较快,其朋友打算来淄博投资,咨询淄博当前的投资政策及如何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
市投资促进局答复:经沟通,了解到诉求人目前主要希望先建立沟通联系渠道,初步了解我市有关投资环境、重点发展产业及项目服务举措等情况。市投资促进局根据其需求,安排专人对接,具体介绍我市相关情况并发送有关资料,同时邀请其与朋友适时来淄实地考察洽谈。诉求人表示将尽快与朋友沟通对接,在了解消化相关内容基础上,再进一步确定来淄考察计划,同时对我市有关服务工作表示满意。
22.张店区市民反映:其从网上花费1530元购买周巷电器净水机2台,安装后噪音不断,认为存在质量问题,联系商家进行退货退款,但商家是浙江省的不予处理,如何进行维权。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经张店区市场监管局了解,该网络店铺经营者位于浙江慈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的规定,工作人员向诉求人详细作了解释说明和处理流程,诉求人表示满意。
23.张店区市民反映:2020年其从张店区上汽大众购置高配版途铠汽车,驾驶后汽车出现自锁故障,经协调车行免费更换了2次锁块,再次出现自锁故障后,车行不履行前期承诺为其免费更换锁块,要求协调解决。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经张店区市场监管局调查了解,争议双方于2022年3月5日经张店区消保委调解达成延长锁块质量保证期限2年的协议,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2024年9月4日、9月5日,诉求人反映2022年9月更换的锁块在不超过2年质量保证期的情况下,被投诉人不同意按照协议要求提供免费维修。2024年9月19日,经现场调解,诉求人要求免费更换锁块,并给予1500元补偿,不再要求质量保证期;被投诉人同意按照原协议免费更换锁块,更换后再提供半年质量保证期,不同意给予补偿,并要求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双方争议。2024年9月30日、10月8日,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协调沟通,诉求人要求按违约处罚被投诉人,因被投诉人已经同意执行原协议,不构成行政违法行为;被投诉人坚持免费更换锁块,不同意赔偿要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调解自愿原则,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已建议双方选择其它法定渠道解决争议。
24.张店区市民反映:中润大道万达广场东南角经常有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影响通行且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加强管理。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经核实,为引导流动商贩“定时定点”规范经营,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的原则,在人流量较大的区域,设立了便民潮汐市场,万达广场附近的流动摊贩点,是便民潮汐市场之一,此处摊区摊点均铺设了地毡,配备了安全和管理人员,规范经营并及时清理垃圾,减少市民通行影响。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已向该市民作了解释,诉求人表示满意。
25.张店区市民反映:6月份其在柳泉路苏宁电器购买洗地机,现不按规划线路清洗且线路接触不良,要求协调更换新机。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经张店区市场监管局核实,诉求人购买的洗地机在三包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换货或者修理的条件,经过协调沟通后,被投诉人同意为诉求人换货。诉求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26.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在联通路与明清街路口金硕果饭店的充值卡剩余1200余元,饭店转让后此卡更换为博山饭店贵宾卡,但现在博山饭店表示与金硕果饭店有纠纷,充值卡无法继续使用,要求协调退费或继续使用。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经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多次协调,被投诉人同意诉求人继续使用贵宾卡到店消费,诉求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27.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博发果蔬批发市场经营业户,9月4日博发市场以需要检测为由不让其进场售卖,9月8日博发市场单方面解除合同,承诺退还租金等费用,但至今未退费,要求协调退费。
张店区答复:关于“市场以需要检测为由不让其进场售卖”问题,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所有进场货物必须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销售。关于“博发市场单方面解除合同,承诺退还租金,至今未退费”问题,经核实,诉求人提供了与山东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签订的档口使用权合同照片,山东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表示该合同实际未生效,诉求人没有按照该合同约定缴纳租金。该合同所指的市场档口由山东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另外租赁给他人,诉求人又从其他承租人手中转租该处市场档口经营,诉求人本人及其经营机构与山东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无租赁关系。诉求人与其他承租人之间属于转租合同纠纷,需自主协商解决,与山东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无关。因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已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28.张店区市民咨询:现璀璨龙府小区二期安保人员罢工,无法保证业主合法权益,要求尽快招聘安保人员;该小区交房时要求业主缴纳半年物业费才给钥匙,认为强制缴费不合理,要求整改;该小区物业服务达不到五星级标准,报修缓慢,小区卫生脏乱差、小区电梯以及门禁贴满广告,未公示广告收益等,要求整改。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10月3日,安锦御保安公司已进驻张店区璀璨龙府小区二期,各岗位安保人员配备到位。关于物业费缴纳问题,小区业主交房时缴纳半年物业费非强制缴纳,是物业管理单位与业主商议,经业主同意后缴纳。对于房屋维修问题,现房屋还在质保期内,已由物业公司帮助业主联系开发单位并督促维修。关于小区卫生脏乱差问题,物业公司已在业主集中装修期间增加清洁次数,全力保持小区环境卫生整洁。电梯、门禁张贴广告属公共收益,物业公司将定期在小区各单元公示栏进行公示。
29.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前期花费200元购买2个尚书苑小区蓝牙门禁,物业公司承诺不使用可以退费,2022年该小区更换门禁,但物业公司以新门禁由业主集体承担费用为由,不予退还原蓝牙门禁费用,更换新门禁时未公示价格、未提前告知需业主平摊费用,认为不合理,要求协调退还门禁卡费并核实现门禁更换费用。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张店区尚书苑小区2008年交房,属于敞开式小区,外来车辆在该小区乱停乱放,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2016年伟洁物业进驻该小区后,物业根据业主要求,并与业主协商,由物业和有车业主共同出资安装道闸,共需12000元,物业出资6000元,有车业主每辆车出资100元安装蓝牙卡,道闸使用之后所产生的费用由物业承担,且双方交费时还约定一致同意,自安装后开始使用,使用不满1年的可以退还100元费用,使用满1年的不再退费。但诉求人对上述意见不认可,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次协调物业与诉求人,因双方始终无法达成解决方案,已建议诉求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诉求人表示理解。
30.博山区市民反映:其是八陡镇金桥花园小区28楼1单元业主,2023年张店区东禾装饰公司为其装修房屋,2024年4月完工,6月防水和墙面出现问题至今未处理,要求协调尽快维修。
博山区答复:经了解,诉求人于2023年8月5日同张店区东禾装饰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约定工程款11.8万元用于房屋包括墙面粉刷、阳台及6楼天台防水在内的装修,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十年。装修工程于2024年4月交工,诉求人入住后于2024年6月房屋墙面开始出现多处裂缝和墙皮脱落,阳台及6楼天台防水问题导致室内墙面出现霉斑。诉求人及其家属前后多次拨打装修公司电话,但装修公司工作人员至今未到现场查看。经核实该装修公司已注销,后经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协调原东禾装饰公司负责人,其表示此公司目前已不再经营无法处理,该合同违约纠纷经多次协调未果,已建议诉求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31.高新区市民反映:中德亚运村一期12号楼沿街房郭记麻辣烫每天营业至凌晨四五点,并长期违规占道经营,油烟噪音扰民,要求彻底整治。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已对此处露天经营业户进行劝离,并约谈相关人员,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要求其严格遵守市容市貌管理规定。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督促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对该区域加强巡查管理,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32.经开区市民反映:其是嘉亿小区业主,现小区门禁老旧,抬杆系统经常无法抬起,早高峰出入小区需要排队,要求协调更换门禁抬杆系统。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现场对嘉亿国际小区门禁系统进行检测,该小区门禁识别系统、摄像头老旧,对进出车辆车牌识别偏差,导致不能正常抬杆。为彻底解决门禁系统识别偏差问题,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对车辆识别系统进行更换。2024年10月28日,嘉亿国际小区三个出入口门禁系统已更换完毕。
33.临淄区市民反映:其参观陶瓷琉璃博物馆时发现讲解人员人数不足,体验感较差,建议增加讲解人员。
市文化和旅游局答复:接诉后,市文化和旅游局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并就市陶瓷琉璃博物馆在提高讲解服务能力方面采取的相关措施进行了解答。一是增设讲解服务设备,建成无线讲解设备自助服务驿站,上新无线讲解发射机12台、接收器280部。上新自助语音讲解器300台。二是完善智慧讲解系统,上线微信“智慧导览”手机自助看讲解系统;引进“金牌解说”VR真人讲解系统;上新扫二维码看讲解系统,游客可通过支付宝“扫一扫”功能、微信“智慧讲解”小程序获得讲解服务。三是充实志愿者队伍,组织在校大学生、机关干部、社会志愿者等组成“陶风琉韵”志愿服务队,开展公益讲解活动。今后,市陶瓷琉璃博物馆将积极采纳市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持续完善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4.博山区市民反映:其2022年年底在金刚时代健身俱乐部办理两年健身卡,一直未开卡健身,现商家无理由拒绝退费,要求协调退卡退费。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的办卡合同以及缴费收据,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因会员单方面原因执意解除会籍合约,将额外支付合约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根据此合同内容,经博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双方同意在经营者扣除20%违约金后,剩余款项退还投诉人。2024年10月11日,被诉方已为诉求人退款。
35.张店区市民反映:其从淘宝网店购买两瓶植物护肤霜,使用后过敏,医院诊断为皮肤黑变病,要求协调赔偿诊疗费。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经了解,诉求人系从网络店铺购买的护肤霜,该店铺实际经营地址在广州市。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已建议诉求人向店铺实际经营地的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平台住所地的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协助诉求人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向广州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上传网络交易记录、聊天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材料,诉求人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36.张店区市民反映:前段时间父母经常跟随低价旅游团出游,但到达景点后被强制消费,购买无用纪念品,如何进行维权。
市文化和旅游局答复:接诉后,市文化和旅游局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与诉求人取得联系,为诉求人详细解答了在报名旅游团过程中如何依法维权,并提醒诉求人在跟团游玩时要到正规旅行社报名,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依法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受到损失。下一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持续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规行为,不断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理性消费意识。
37.桓台县市民反映:果里镇耀昌路上未安装路灯,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协调安装路灯。
桓台县答复:经实地查看,耀昌路作为乡镇道路,目前路况良好,平坦顺畅。耀昌路周边区域三赢路、齐新大道、西十三路已配备照明设施,可作为夜间照明的补充。目前受资金因素影响,暂无法安装路灯。下一步,桓台县将根据工作情况,研究确定路灯安装规划。在此,广大驾驶员在通过耀昌路时,注意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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