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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家装厨卫“焕新”、智能家居……报名已开始!
中华宽带网 2024-10-21 15:27:59 字号:- +

10月18日

淄博市商务局发布

关于组织报名淄博市2024年

家装厨卫“焕新”和

智能家居消费政策

参与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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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商务局,高新区工信商务局、经开区商务局、文昌湖区投促中心:


为贯彻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山东省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实施方案》(鲁商字〔2024〕116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将于近日实施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现公开组织企业报名参加淄博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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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在淄博市依法登记注册,为独立法人企业及其分公司,有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对应的固定经营场所。为员工缴纳社保。从事经营洗碗机、蒸烤一体机(含蒸烤箱、蒸箱、烤箱、微波炉)、净水器(含直饮机、净水机、软水机)、垃圾处理器、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轮椅(含电动轮椅)、扫地机器人、智能门锁、智能晾衣架等9类厨卫局部改造、居家式老化改造、智能家居产品的销售企业。


2.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3.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备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产品送新、拆装等服务。


4.具备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与政策实施服务平台对接,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上传相关商品信息。


5.具备接受主管部门抽查、审计、检查的条件。


6.具备较强资金垫付能力。


(二)相关要求

1.要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参加政策销售企业须在卖场张贴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标识”(附件6);补贴商品在卖场展示时,应明确标注“淄博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补贴商品”“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2.要按要求布设或升级改造相关收单机具。与淄博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平台对接,按要求布设或升级改造相关收单机具。


3.建立销售台账,主动接受监督核查。按要求上传消费者补贴资金材料,包括录入申请人身份信息,所售商品品牌、品类、型号、产品序列号SN码(轮椅类不涉及)、发票、交易小票、能效(水效)等级、商品价格、补贴金额及产品安装前后照片(蒸烤一体机、轮椅、扫地机器人三个品类内不涉及产品安装的提供人机合照,消费者正脸需清晰可辨等相关资料,配合后续相关部门监督审计检查。


4.消费者在消费后退货的,销售企业应以“原路返回”方式进行退款。未向政策补贴平台申请并取得同意,严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退款。若退货时补贴资金已拨付至销售企业的,销售企业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补贴政策平台资金账户。


5.淄博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实施期间,参与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消费纠纷舆论影响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或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以及借机提高商品的成交价格及其他不遵守政策实施规则行为的,取消政策参与资格,已拨付补贴资金及时追回,尚未拨付补贴资金的不予补贴。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营业执照注销、吊销的,或者自愿申请退出的,政策参与资格自然终止。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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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PDF电子版同时提报),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销售企业申请表(附件2)。

2.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销售企业承诺书(附件3)。

3.参与政策补贴商品报备表(附件5)(同时提报可编辑电子版)。

4.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4年1-9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含社保税种) 。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7.线上企业需要提供线上销售本细则规定补贴商品类的合法资质ICP许可证等与本项任务相关的资质和支持线上支付功能的证明材料。

8.企业风险管控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9.区县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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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企业应于10月22日17:00前向企业登记注册区县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4。


2.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本地区参与政策的销售企业。于10月24日12:00前将《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销售企业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及PDF电子版)报市商务局(商贸运行科)。逾期不予受理。


3.市商务局审核确认销售企业资格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参加本次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销售企业。


4.市商务局对政策参与企业和参加政策补贴商品实施动态管理。后期,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参与政策企业和参加政策补贴商品进行动态调整。


市商务局联系电话:3191667、3167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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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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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博市商务局网站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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