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齐点淄博 > 推荐 > 推荐

淄博这里开始整顿!逐户、逐人进行!
中华宽带网 2020-06-14 18:35:46 字号:- +


博山公安分局发布通告

关于在全区范围开展户口整顿工作的通告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在人口普查前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和信息核对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博山公安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户口整顿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查常住人口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博山警方对全区常住人口户籍将采取预约上门或电话、网络等不见面方式,逐户、逐人核对,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户口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民警多形式核查或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审核。

二、清理应销未销户口凡因应征入伍、加入外国籍和出国(境)定居、死亡人员等按规定应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本人或其亲属在8月31日前务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卫健、民政、武装部等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经调查核实后予以注销。

三、登记无户口人员凡是无户口人员请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咨询、申报户口。

四、为未办理身份证的人员办证凡是年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或未到派出所采集录入照片的人员,需在8月31日前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或采集录入照片。

五、清理重复虚假户口凡持有重复户口、虚假户口的居民,请立即到应销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凡8月31日前主动到派出所申报重复户口、虚假户口注销的,公安机关予以减轻、从轻或免于处罚。

六、详细登记人户分离信息人户分离即居住地址与户口簿登记的住址不符的情况,请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等其他产权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七、更正登记项目差错信息凡发现户口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请持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前往派出所进行变更、更正,切实做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八、登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凡离开户籍地跨县(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请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根据需要申办居住证。公民出租、承租房屋的,应进行出租房屋登记

九、规范门楼号牌管理若有门楼号牌缺失损毁、编制错误等情况,相关单位、个人可以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将按照门楼号牌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予以编排并制作。

十、征集户口整顿线索请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持有、使用虚假户口或虚假身份证的违法行为,提供其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员保密。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
2020年6月13日


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是人口普查的重要前置工作,公安机关真诚希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此次户口整顿工作,对您的支持表示感谢!


扩散,周知


编辑:
分享至:

扫码下载

齐点淄博APP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抖音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快手号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主办

举报邮箱:ztzbs@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3-6212015

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02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08号 鲁ICP备0905465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53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