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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并考虑重病(残)、教育等刚性支出情况。
收入型困难家庭:持有本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规定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支出型困难家庭:持有本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然超过低保标准,但因患病(伤)、残疾、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1、在提出申请之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残疾康复、教育等刚性支出后,月人均收入连续12个月低于低保标准;
3、疾病(人体损伤)尚未痊愈,仍需进行相应治疗或学生仍继续接受全日制教育;
4、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认定标准。
保障标准:
每个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不同,低保金也是不一样的,原则上城乡低保金按照差额计算:家庭月低保金=(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
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89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77元。
办理流程:
申请低保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有两种方式:
1、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2、也可以用手机通过“爱山东”APP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2、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
3、签订诚信承诺书、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4、如有重病(残)、教育等刚性支出情况,可一并提供相关材料。
来源:博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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