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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远程处理 不及时撤离妨碍交通将被处罚
中华宽带网 2022-07-08 14:16:18 字号:- +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小事故大拥堵”已经成为困扰百姓行车难的大问题,在学校周边路段,特别是遇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车辆通行会严重受阻。面对城区较大的交通流量,遇有交通不畅,不是因为加塞抢行发生了交通事故,就是因为已经通行不畅了,还不按交通顺序依次行进,群众多等待一分钟,都会心烦气躁,殊不知如此恶性循环,很容易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

为了更科学更快速的处理交通事故,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经过反复探讨研究,研发出远程处理交通事故小程序,打造集短信提示、视频取证定责、远程询问、视频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交通事故远程处置平台。对于“人无伤、车可移”,每天7点至19点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张店交警大队通过短信提示平台及时给报警人推送短信,指引报警人固定证据立即撤离现场。事故双方可通过自行协商或登录“交管12123”APP、微信平台线上视频等方式,在事故处理民警的指引下在线上处理。接警员通过短信平台向当事人发送短信的同时,同步将警情推送至远程处置中心,处置中心民警与报警人视频连线,民警通过视频指引取证,引导当事人快速撤离现场,线上定责。如果固定证据后拒不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自7月6日上午截止今天中午,共快速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44起,大大提高了事故处理效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指挥中心的远程事故处理民警告诉记者。

据了解,群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疑问以及损害赔偿的调解,由民警远程视频受理,即时答复当事人疑问,在线上组织调解。(通讯员:杨丽  耿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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