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齐点淄博 > 淄博广电 > 融媒 > 融媒列表

机会又来了,赶紧把握住!
中华宽带网 2022-05-20 15:48:28 字号:- +

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康复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方案(2022-2025年)》(鲁卫医字〔2022〕2号)、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淄博市康复医师 转岗培训方案(2022-2025年》(淄卫函〔2022〕1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康复医师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现招收2022年康复医师转岗培训学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康复医学科转岗培训项目,加强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康复医学科医师培养,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康复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有效缓解康复医学专业人才紧缺状况,建立健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康复医疗服务可及性,以满足我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

二、招录范围和对象

单位委派学员:培训对象为在医疗机构康复医学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康复医学专业的临床医学(西医)类别医师。优先安排县(市、区)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注册执业的非康复医学专业临床医学(西医)类别医师。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集中培训2年,曾在三级医院康复医学科进修学习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进修证明,可计入培训时间;曾在设立康复医学专业的相关院校接受系统性学习培训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习培训证明,可计入培训时间;参加过山东省康复医师考核认证培训班的,需提供合格证书,可计入培训时间。

四、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截至2022年5月25日。

登录“淄博市第一医院官网(www.zbdyyy.com)”下载康复医师转岗培训报名表、单位介绍信(附件1、附件2)并填写,发送至dyyy8888@126.com,完成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与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培训对象。

六、相关规定及待遇

(一)学员转岗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人事关系由原单位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康复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方案(2022-2025年)》(鲁卫医字〔2022〕2号)、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淄博市康复医师转岗培训方案(2022-2025年》(淄卫函〔2022〕17号)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二)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学员根据录取通知要求报到,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转岗培训资格。对录取后未按时报到和报到后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转岗培训资格。

(三)学员免收培训费;学员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往返交通费自理。

七、联系方式

录取人员及报到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淄博市第一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请及时关注。录取人员名单将于5月30日通过淄博市第一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辛老师(18553372018)

邮箱:dyyy8888@126.com

医院官网及公众号搜索:淄博市第一医院

通讯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峨嵋山东路4号

邮编:255200

八、附件

(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1、康复医师转岗培训报名表

2、单位介绍信

3、培训协议书(三方协议书)


1

康复医师转岗培训报名表

图片

2

单位介绍信

图片

3

培训协议书(三方协议书)

康复医师转岗培训委托培训协议书


甲方(培训基地):淄博市第一医院

乙方 (委派单位):

丙方(培训对象):          身份证号:

根据山东省和淄博市康复医师转岗培训工作要求,为加强与规范康复医师培养,经协商由乙方委派丙方在甲方进行康复医师转岗培训。为保证培训质量,明确培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山东省康复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方案(2022-2025年)》(鲁卫医字[2022]2号)、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淄博市康复医师转岗培训方案(2022-2025年》(淄卫函〔2022〕17号),甲乙丙三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丙方介绍本院康复医师转岗培训计划、安排、考核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甲方按照《山东省康复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方案(2022-2025年)》(鲁卫医字[2022]2号)、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淄博市康复医师 转岗培训方案(2022-2025年》(淄卫函〔2022〕17号)培训大纲要求,将丙方纳入所在培训基地统一管理,规范培训、严格考核,使其达到康复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要求。

3.甲方成立具体分管部门,负责对丙方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考核,及时做好动态反馈。

4.因丙方本人身体原因、不服从管理、扰乱工作生活秩序、引起投诉、发生医疗纠纷、造成医疗事故或影响培训的情形,甲方视情况终止其培训,并退回乙方单位,同时报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丙方完成规定项目培训,甲方负责组织其参加康复医师转岗培训考核。

6.根据《山东省康复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方案(2022-2025年)》(鲁卫医字[2022]2号)、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淄博市康复医师转岗培训方案(2022-2025年》(淄卫函〔2022〕17号)转岗培训的政策与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利对培训内容、实施方案及协议内容做出相应调整。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丙方资格初审,如实将丙方个人信息与相关资料报送甲方。

2.培训期间,乙方与丙方人事(劳动)、工资福利待遇关系不变。乙方负责发放工资福利待遇,缴纳社保,自行处理与丙方的工伤、劳动人事争议。住宿、伙食等由乙、丙方协商解决。

3.培训期间,乙方应保证丙方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培训及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培训和工作任务。

4.乙方应保障丙方的培训率,非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提前30天书面函告,不得退出或终止丙方培训。如丙方在培训期间出现弄虚作假,擅自缩短培训时间等违规行为,乙方应及时处理和教育,并书面反馈甲方。

5、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终止培训工作,甲方终止培训,乙方应无条件接收丙方。

 6.培训期间,因丙方原因引起医疗纠纷、差错或造成医疗事故,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乙方应与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自愿到甲方参加康复医师转岗培训,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信息与相关资料。

2.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培训及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培训和工作任务。

3.培训期间,丙方如未按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终止培训。

4.丙方不能完成正常工作和培训任务,或因健康问题不适于继续培训者,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申明事由。经甲方同意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后,方可正式解除协议。

5.培训期间,因丙方原因引起医疗纠纷、差错或造成医疗事故,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培训结束时,丙方经考核合格,可获得《山东省康复医学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注册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培训对象变更或加注“康复医学专业”执业范围的依据。

四、三方的特殊约定

1.丙方在培训期间,工作时间之内的安全依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作时间以外的安全由丙方自行负责。

2.培训期间,丙方食宿自理。因参加培训往返途中产生的意外伤害问题由乙方、丙方协商处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丙方培训期间发生的责任赔付,按甲方住院医师的标准承担相应责任,该责任不因为培训的学员身份而免除。因丙方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处理完毕后有权向乙方及丙方追偿。

4.培训结束后,如丙方未取的培训合格证的,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宜

1.三方必须认真遵守本协议约定,除约定事由外,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未提或未尽事宜,按照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淄博市康复医师转岗培训方案(2022-2025年》(淄卫函〔2022〕17号)等相关规定,由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

3.丙方培训的时间为2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除本协议约定外,培训结束后,甲、乙、丙三方关系解除,终止本协议。

4.丙方确认送达地址为:                                       ,如地址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承担法律后果。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发生因培训政策变动引起培训时间、内容等改变的,甲乙丙三方需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自甲乙签章、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公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手印)

年   月   日



编辑:

扫码下载

齐点淄博APP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抖音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快手号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主办

举报邮箱:ztzbs@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3-6212015

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02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08号 鲁ICP备0905465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53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