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齐点淄博 > 淄博广电 > 声屏报

今天是圆明园罹难160周年,圆明园会复建吗?
中华宽带网 2020-10-18 10:13:59 字号:- +

今天是圆明园罹难160周年。

160年前的1860年10月18日,被誉为“万园之园”的圆明园被西方列强抢掠、焚毁,园林建筑被毁殆尽、无数珍宝不知去向,一代名园逐渐沦为荒园废园。160年后,十二兽首中的“马首”铜像回到圆明园,却难有合适地方安置,散落各地的文物命运如何?该保持原貌还是复建辉煌?跟着《新闻调查》一起去找寻答案。

“马首回家”却无处安置?
圆明园建博物馆已是现实需要

160年前的1860年10月,英法联军闯入北京,抢掠、焚毁了圆明园,位于“海晏堂”的12尊兽首从此身首异处,流失海外。2007年,澳门爱国企业家何鸿燊以6910万港元成功将“马首”收购,于2019年11月将其捐给了国家,并希望它回到圆明园。

但圆明园管理处的管理者们却犯了愁:“马首回家”当然是好事,但考察后发现很难有合适的地方将其安置。这份尴尬让他们再次意识到:圆明园应该拥有一座具有一定规模的圆明园博物馆。

国家文物局原副局长张柏认为,随着对圆明园的研究不断深入,出土和回归的各类文物也会不断地增加,圆明园要建一座博物馆,这已是一种现实的需要。

△存放在库房的文物

其实早在2000年,国家文物局和北京市政府正式批复了《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但真要实施困难很多。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副主任李向阳表示希望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向前推进此事,争取能够早日有一个圆明园的博物馆。

博物馆不可一日建成,但“马首回家”却迫在眉睫。几经讨论,各方都认为把“马首”先展陈于位于正觉寺正中央的文殊亭内,是首选方案。目前,文殊亭及周边的安防正在升级改造中。他们将努力争取在11月13日,也就是“马首”捐赠一周年这一天之前,让“马首”回到圆明园。

流散在外文物的命运:
被烧烤架压、被随意放置、被挖洞浸泡……

一百多年来,散失在世界各地的圆明园文物有多少?如今命运又如何?

据研究圆明园的专家估算,圆明园被抢文物散落在世界与中国各地,总数以百万计。而流散于国内的文物都主要集中在北京。国内国外两者的比例大约在二八开。

乾隆皇帝在位时主持编纂的《石渠宝笈》,汇集了清廷内府所藏的历代书画藏品,为寻找圆明园书画文物提供了重要依据。圆明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刘阳花了2年的时间,从该书籍中摘录出圆明园的书画作品,并开始四处奔走,努力寻找这些作品的下落。

他不断地发现原本属于圆明园的文物,欣喜之余也经常感到心痛——

  • 北京的内务部街11号院,清朝时期是“驸马府”,民国时期此院主人是盐业银行经理岳乾斋。在这里,有一个圆明园里的羊角石被压在沉重的烧烤架下。

  • 即便是在海外的博物馆,在中国境内拍卖市场已过亿的圆明园文物也是被随意放置,而这些东西在中国境内可能都没有。

  • 圆明园大殿佛像后面的唐卡流失到法国后被铺到了天花板上,为了走电线吊灯,唐卡中间被挖了一个洞,加之楼上漏水,这一珍贵文物被浸泡后留下了污迹。

这些情况令刘阳更加觉得让漂泊在外的文物回到圆明园格外重要:“这种东西只要能拿到一件给圆明园,对于了解圆明园的收藏和历史文化就会是一个质的提高。” 

历代圆明园人一直都在通过不断走访,试图发现圆明园文物的踪迹。让人欣慰的是,经过各方不懈努力,一些流失在外的圆明园文物得以陆续“回家”。

圆明园是否有复建的可能?
专家:应将其列为一项国家级文化工程

圆明园是否复建?专家学者中一直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方是“废墟派”,主张保持原貌、反映历史沧桑;另一方是“复建派”,认为圆明园应该通过复建重新展现盛时的辉煌。

审批程序的复杂、“复建派”和“废墟派”的学术之争,经常导致一些遗址的复建、可见遗存的紧急保护迟迟没有进展。而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张凤梧认为,现阶段应该将紧急抢救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先解决抢救的问题,接下来就可以再谈它的展示和利用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王道成几年前就曾专门撰写文章,呼吁更高层级的有关部门重视圆明园遗址公园建设,将其列为一项国家级文化工程。

王道成建议,组建一个包括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多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权威领导机构,讨论决定圆明园遗址公园建设中的方针大计,协调各方面工作,聘请若干古建、园林、文物、考古、历史等学科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为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建设提供咨询、审定规划,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点击视频,查看完整报道↓


编辑:

扫码下载

齐点淄博APP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抖音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快手号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主办

举报邮箱:ztzbs@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3-6212015

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02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08号 鲁ICP备0905465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53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