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齐点淄博 > 淄博广电 > 声屏报

上班上学不用戴口罩了!但要满足这些条件…
中华宽带网 2020-05-26 20:53:19 字号:- +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及《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对近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中公众如何戴口罩进行了重点细化分类,特别是对公众不同场景下的戴口罩与否进行指导。


按照要求,《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适用于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原版指引实施。


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人员: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作业岗位工作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如商店、公共交通工具、餐馆、食堂、旅馆、单位社区进出口、企业前台等场所工作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托幼机构人员: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等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中小学校人员: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无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大中院校人员: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来源:国家卫健委网站


编辑:
分享至:

扫码下载

齐点淄博APP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抖音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快手号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主办

举报邮箱:ztzbs@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3-6212015

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02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08号 鲁ICP备0905465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53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