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齐点淄博 > 淄博广电 > 声屏报

教育部:这类高校全部转设,或终止办学
中华宽带网 2020-05-25 21:31:42 字号:- +


教育部印发通知称,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转设路径为:转为民办、转为公办、终止办学。

如何转设?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据澎湃新闻报道,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中提到,到 2020 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此外,《方案》鼓励各地积极创新,可探索统筹省内高职高专教育资源合并转设,也可因地制宜提出其他转设路径,经教育部同意后实施。

何为要转设?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

《方案》称,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办学模式,为我国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培养急需应用型人才、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独立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人地位未落实、产权归属不清晰、办学条件不达标、师资结构不合理、内部治理不健全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生效,民办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制定该《方案》旨在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规范发展,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今年部分高校已完成转设

近日,陕西首家成功转设的独立学院——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原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进行了揭牌。

此前,教育部也已发函同意多所高校的转设。具体如下: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编辑:

扫码下载

齐点淄博APP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抖音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快手号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主办

举报邮箱:ztzbs@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3-6212015

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02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08号 鲁ICP备0905465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53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