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大宗食品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属各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20]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明确分工。按照省意见精神,驻淄高校由学校或区域内高校联合组织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区县为单位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好实施,确保2020年底前,各级各类学校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要实现统一配送全覆盖。
二、认真研究配送办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文件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能够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配送单位,并及时与中标成交配送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各区县要认真研究配送办法,都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有条件的区县要积极探索建立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中心,发挥集约效益。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采购单位要成立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加强过程监管,确保采购食品质量安全。各级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配送单位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食品安全负责。
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各学校做好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情况反馈和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2777578
邮箱:houqinguanlike@zb.shandong.cn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