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周建昌的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
张丽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一庭庭长;
张斌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二庭庭长;
成玉华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苏坤明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郭东辉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孙广学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倪玲玲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张玉杰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
免去:
孙广学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浩正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成玉华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兴民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郭东辉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倪玲玲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王鹏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商利群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徐立平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孙兆静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冯伟杰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吉忠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尹世忠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秉敏辞去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