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小伙伴们注意查收!
2020年9月29日
淄博市公交公司发布
季节性票价调整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对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性票价的通知》淄价字[2018] 95号文件的规定,自10月1日起至11月30日,空调公交车执行季节性票价由2元/人·次调整为1元/人·次。
望广大乘客周知。
淄博市公交公司
2020年9月29日
迁址!
又一服务机构变动地址
尊敬的广大市民:
根据工作安排,张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二厅不动产登记业务综合受理窗口、不动产档案查询窗口搬迁至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张店市民中心二楼张店区不动产登记大厅集中办公。
自2020年10月9日起,办理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业务、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业务的广大市民,请前往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张店市民中心二楼西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
张店辖区内新建商品房批量业务、非公证继承业务、测审业务仍在张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二厅原址办公(张店区人民西路188号甲1座)。
因搬迁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咨询电话:0533-2166329
特此通告。
张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29日
国庆期间
关于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
户籍窗口便民服务工作公告
2020年国庆、中秋放假期间,为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10月1日上午(8:30-11:30)全市城区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开门办公。放假期间,全市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预约服务。现将户籍窗口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近日,
淄川区发布道路封闭施工公告
全文如下:
因幸博路涝洼村至S231张台线段改建采用全封闭施工,请过往车辆绕行太西路、口南路。
施工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月31日
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聘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0名,具体职位及招聘计划详见《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2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报考勤务辅警A、勤务辅警B岗位要求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其他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6.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校正视力不得低于5.0;
7.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资格条件放宽情形: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年龄、视力等方面可适当放宽:
1.有排爆、训犬、特种驾驶、无人机操作等特殊专业技能的;
2.有在公安机关从事现场勘查、反电信诈骗工作经验的;
3.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证书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证书;Huawei Certified Network Associate(华为认证网络工程师)证书及以上;Cisco Certified Network Associate(思科网络安装和支持工程师)证书及以上;H3C Certified Network Assistant(华三认证网络工程师)证书及以上;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OCA(甲骨文认证专员)证书及以上;MTA(微软认证技术专员)证书及以上】;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政治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一)网上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2日
审核时间: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4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关注“平安淄博经开”微信公众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下载报名表(附件2),全面详实地填写个人应聘信息,并将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及有关所需材料、电子版照片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至经开区分局邮箱(zbjkfj@126.com)。上传材料包括: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纯色背景)、身份证、应聘职位所需学历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每人限报1个工作岗位,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因个人原因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准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应聘人员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政治考核、体检、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通过“平安淄博经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查看。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造成不利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各职位报名情况,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同时做好咨询解答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材料并允许考生补充完善后重新提报。对通过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审核通过后,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10月15日24:00前自行打印《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凭报名表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应聘岗位所需学历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打印)、驾驶证(有特种驾驶专业技能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4),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反应、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测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政治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应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人员个人交纳,体检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应聘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体检、考察、政治考核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人员递补和招聘计划调剂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政治考核存在不宜聘用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政治考核、递补结束后,如有职位招聘计划剩余,可从其他职位未进入聘用范围的应聘人员中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用人单位确定。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体能测评、政治考核、体检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辅警用人额度管理,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由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直接指挥和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事业编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聘用前已就业的,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辅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资按月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平均每人每月实发工资不低于3300元,缴纳五险一金,发放制式辅警服装,为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资晋升根据辅警层级、岗位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实行动态调整。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关注信息公告,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任何组织或个人假借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辅警招聘名义举办辅导班、公布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参考资料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报名、体能测评、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试、考察环节无故放弃等浪费考试资源的行为,将纳入淄博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允许参加淄博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
联系人:赵警官、周警官。
招聘咨询电话:(0533)2137029(经开区分局)。
招聘咨询时间:8:30-12:00 13:30-17:00。
本公告由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2.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4.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5.身体状况确认书
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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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社保费系统停机公告
尊敬的缴费人: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将于2020年9月30日18:00时至2020年10月5日24:00时进行金税三期社保费系统停机升级工作。期间,办税服务厅、其它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办税、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自助办税终端、银行各缴费渠道等社保缴费业务均暂停办理,其它网上税收业务办理不受影响。
感谢广大缴费人的理解和支持,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