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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警方夜查9起违法行为!另有51人被曝光!
中华宽带网 2020-09-22 15:53:50 字号:- +

近日

淄博高新区交警夜查交通违法行为
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9起
其中醉驾违法行为1起

9月19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9起,其中醉驾违法行为1起。



▶20时35分,袁某驾驶鲁CH***F号轿车在鲁泰大道宝山路路口被一中队交警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为15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21时10分,赵某驾驶鲁C9***R号轿车,在民祥路玉皇山路路口被交警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为83mg100m。



酒驾和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9月22日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对8月份醉驾违法犯罪人员名单
进行曝光
名单如下


典型案例:


▶2019年7月16日,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20年8月16日,张某驾驶小客车再次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6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标准。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8月20日,因妨碍其他机动车通行,李某在张店区某小区南门附近醉酒后挪车,在挪车过程中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经检测,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75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标准。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8月5日,赵某醉酒驾驶小客车行驶至张店区某小区附近,与一辆小客车刮蹭,致两车受损。经检测,赵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8.87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标准。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

饮酒后

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会产生视觉模糊

产生困倦

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喝酒不开车!

大家一定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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