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齐点淄博 > 淄博广电 > 电视 > 文旅频道

事业编制,高中可报!淄博这几个事业单位招聘!
中华宽带网 2020-11-25 11:16:15 字号:- +
新视窗热线:3175000



日前

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020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类别为:A1类岗位(管理岗位)、A4类岗位(“面向周村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A2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A3类岗位(“周村区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5类岗位(“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四)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1月20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认定。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0年11月20日。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其中,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20日。
 “面向周村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周村区大学生退役士兵”、“面向周村区社区党组织书记”、“面向周村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2。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九)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十)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主管机关认定。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电话咨询。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专栏。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00-12月2日17:00。
审核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00-12月3日12:00。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00-12月3日16:00。
招聘各环节信息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专栏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与资格审查
A5类岗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有关要求由区委组织部自行确定、另行通知。其他类别岗位考试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12月20日上午(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是否调整,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研究确定,并及时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网站信息。
笔试由周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A1、A3、A4类(综合类岗位)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A2类(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技能知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机关具体负责。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分别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识别下方二维码

查看公告详情及附件



此外,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
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张南公安招录6名辅警

11月23日已开始报名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具体公告如下:

01
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男女不限。其中:文职辅警3名,协助民警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勤务辅警3名,协助民警开展治安巡逻、值班备勤等工作,由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负责管理。




02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0年11月23日至2002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要求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得低于5.0;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证明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03
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一)资格审查、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11月27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应聘岗位所需学历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打印)、《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纯色背景),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纳入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辅警用人额度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由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直接指挥和管理使用,聘用人员与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无人事隶属关系,不具有公务员、事业编和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聘用前已就业的,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04
相关待遇

辅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资按月发放,每人每月应发工资一般不低于3000元(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 “五险一金”),发放制式辅警服装,为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来源:鲁中网、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张南公安










编辑:

扫码下载

齐点淄博APP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抖音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快手号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主办

举报邮箱:ztzbs@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3-6212015

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02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08号 鲁ICP备0905465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53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