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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300倍!淄博2家超市的蔬菜不合格
中华宽带网 2020-07-07 14:07:06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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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18大类食品100批次食品样品行了监督抽检

其中不合格产品9批次

芹菜和韭菜农药残留严重超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沂源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18大类食品100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9批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标签不合格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项目类别:

沂源县银都超市销售的芹菜,氧乐果检出值为1.69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沂源县南麻代家超市销售的韭菜,甲拌磷检出值为3.23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标签标识项目类别:


沂源县赤坂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莱芜市长胜面条加工厂生产的挂面,标签检出值为该样品标签中“净含量”未按照GB 7718-2011中4.1.5.4的要求标示(标识错误)。净含量的标示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该样品标签只标示了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正确的应为净含量:500克。该样品标签中“净含量”未按照GB 7718-2011中4.1.5.4的要求标示(字符高度小于4mm)。净含量的标示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样品的净含量为500克,字符的最小高度应为4mm,实际测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高度分别为3.21mm、3.21mm。该样品营养成分表中数字的高度未按照GB7718-2011中3.9的要求标示(字符高度小于1.8mm)。该样品包装的最大表面面积为146cm2>35cm2,强制标示内容字符高度应大于等于1.8mm,实际测量字符高度为:1.50mm。,标准规定为应符合GB 7718-2011、GB 28050-2011标准要求,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沂源县鲁村镇郑加峰粮油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邹平鲁邹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雪花粉(小麦粉),标签检出值为该样品营养成分表中“脂肪”的“营养素参考值%”未按照GB 28050-2011中3.4的要求标示(数值计算错误)。原营养成分表中“脂肪”的“营养素参考值%”为2%,正确的应为3%。标准规定为应符合GB 7718-2011、GB 28050-2011标准要求,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沂源县鲁村镇郑加峰粮油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山东谷邦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级大豆油,标签检出值为该样品标签中“净含量”未按照GB 7718-2011中4.1.5.4的要求标示(字符高度小于6mm)。净含量的标示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样品的净含量为5L,字符的最小高度应为6mm,实际测量分别为5.77mm、4.78mm、4.78mm。标准规定为应符合GB7718-2011、GB 28050-2011、GB/T 1535-2017标准要求,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沂源县鲁村镇宝林百货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德州致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里脊火腿,标签检出值为该样品标签中“净含量”未按照GB7718-2011中4.1.5.4的要求标示(字符高度小于4mm)。净含量的标示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样品的净含量为350g,字符的最小高度为4mm,实际测量高度分别为3.92mm、2.87mm、2.87mm。标准规定为应符合GB 7718-2011、GB 28050-2011标准要求,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沂源县嘉运超市销售的标称佛山咔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菌复合果汁饮料(百香果味),标签检出值为该样品标签中“净含量”未按照GB7718-2011中4.1.5.4的要求标示(字符高度小于4mm)。净含量的标示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样品的净含量为480ml,字符的最小高度为4mm,实际测量高度分别为2.97mm、2.52mm、2.52mm。,标准规定为应符合GB7718-2011、GB28050-2011、GB/T31121-2014标准要求,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沂源县南麻乐购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青州市盛大食品厂生产的糖水桃罐头,标签检出值为该样品标签中“净含量”未按照GB 7718-2011中4.1.5.4的要求标示(字符高度小于4mm)。净含量的标示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样品净含量:720克,字符高度应不得小于4mm,实际测量高度分别为:3.77mm,3.37mm,3.77mm。标准规定为应符合GB7718-2011、GB 28050-2011标准要求,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沂源县南麻盛良商店销售的标称四川翰东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鱼酸菜调料(酱腌菜),标签检出值为该样品营养成分表中脂肪的含量和营养素参考值%未按照GB 28050-2011中3.4和6.2的要求标示。脂肪(“0”界限值错误,脂肪的营养素参考值数值计算错误)。原标签脂肪的含量和营养素参考值%分别为:0.1克(g),1%,正确的应为:0克(g),0%。,标准规定为应符合GB7718-2011、GB28050-2011标准要求,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鲁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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