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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掉下水泥块 砸烂汽车谁买单? ​
中华宽带网 2021-06-03 09:01:29 字号:- +

家住高新区金信银都花园的荆先生给我们打电话说,前天夜里的一场雷雨,从天上掉下来几块水泥块,不偏不倚就砸在了他停在楼下的车上,后挡风玻璃全部砸烂了。荆先生表示,高空坠物的情况在他们小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们也多次向物业反映,但老化的部位始终没有得到维修,而这次的事情发生后,他也第一时间就把事情反映给了小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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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记者在现场看到,荆先生的车停放在单元门前,地上没有停车线或停车位标识,属于未按规定位置停放,所以车辆被砸,荆先生自己首先有责任;其次,根据地下的石块碎片判断,掉落的水泥块,应该是楼顶太阳能或外墙墙体脱落,属于公共区域,按照相关法律,这栋楼的全体居民也负有部分责任;再者,物业作为小区管理者,显然没有尽到对公共区域定期检修、维护等责任,因此,车辆受损,应该是三方责任,绝不是一句天灾就能推脱的。对此,记者也找到了小区所属的淄博成润物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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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在帮忙记者的协调下,物业表示将尽快对荆先生车辆被砸一事和相应维修事宜进行处理。对于此事,帮忙记者也将继续关注。


主持人特评:

《群众着急的事 我们应该更着急》


我们常说这样一句话,叫做“急群众所急”。小区里高空坠物时有发生,安全隐患较多,群众意见和呼声强烈,这应该算是群众急需要解决的问题吧。如果是,那么问题来了,在群众所急面前,谁来急群众所急呢?是业委会,是物业公司,还是居委会,房管部门呢?  

当然,各方面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应该调查研究,对症下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比方说,对于公共维修基金,出于公平和安全的考虑,需要业主们签字通过,走程序公示,要一定的时间,但在群众所急面前,我们可不可以特事特办呢?我们有没有相关的预案可以选择呢?现在没有,那公共维修基金使用难不是今天才有的问题,我们是不是任由其继续难下去?其次,居委会可以说是居民的“娘家人”,看到家里人着急上火的样子,我们的协调,是否能更有建设性呢?再者,相关职能部门,在这个问题上,监管工作是否到位了呢?面对物业和业主们相持不下的僵局,我们的工作能否更加积极主动一些呢?还有,业委会不满意物业的服务,该咋办就咋办,有话明说,别置气,咱要以实际行动,取得业主们的信任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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