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齐点淄博 > 淄博广电 > 电视 > 民生频道

新规:房屋公摊合同要明示 再也不怕被套路
中华宽带网 2021-05-17 08:45:46 字号:- +

最近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环节房屋面积明示和房产测绘成果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的规定,从6月1日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商品房承销机构,在跟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将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所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位及分摊面积,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约定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这其中也包括大家比较关注的地下储藏室、车位、车库等部位的公摊面积,而且如果储藏室、车位、车库要按个销售,就必须在合同中单独约定,那么这些规定的出台,对于咱们消费者会有个什么样的好处呢。



新规实施后,房产企业应将房产测绘成果以及《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等相关文件和材料,在商品房销售现场、网上销售平台一并明确标示,这项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维护购房者的知情权,也大大避免了看图买房纠纷的产生。

图片

图片

房产咨询师 程海峰

这个要求,就是说对开发商的一些销售条件进行了限定,你不能说有了图纸,你就卖给消费者,因为公摊面积是一个严肃的事,需要相应的第三方部门进行一个核查、测绘,这是一个前提。相当于你得拿到一个公摊的依据,你才能销售。

图片

帮忙记者了解到,其实每年都会有因为公摊面积与当时买房时口头约定,或者销售人员介绍不符而产生的纠纷,但是这类纠纷消费者在维权时,往往会因为证据不足而吃亏,新规实施后,也将大大的增加消费者维权的成功率。


图片


北京市京师(淄博)律师事务所 韦福田

在该规定出台之前呢,在商品房的销售过程当中,关于储藏室和车库的公摊面积方面,开发商有时候是按照面积销售,有时候是按照个进行销售,这样购房者在维权的过程当中,依据不是很明确,在该规定出台之后,对于消费者的维权有了更加明确的依据,更有利于其进行维权。



编辑:
分享至:

扫码下载

齐点淄博APP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抖音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快手号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主办

举报邮箱:ztzbs@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3-6212015

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02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08号 鲁ICP备0905465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5320121号